
來源: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:2026-01-26

居然有朋友問:辦辦學許可證,一定要實際場地嗎?虛擬地址能不能蒙混過關?
不是朋友呀,搞培訓機構不用場地?除了網課,其他的都要的好不,用虛擬地址的意義在哪里?
辦辦學許可證,必須要有實際場地!虛擬地址、掛靠地址,一律不行!
別聽中介說“虛擬地址能辦”,全是忽悠!輕則材料被駁回,重則列入異常名錄、罰款,甚至影響后續辦學,得不償失

1.政策明確禁止:
根據《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》,辦辦學許可證的核心條件之一,就是要有“滿足需求且規范安全的培訓場所”,虛擬地址沒有實際經營場景,根本不符合審批要求;
2.核查極其嚴格:
廣州各區教育局/人社局,不僅要查場地產權、租賃合同,材料審核通過后,一定會實地核查,沒有實際場地、場地與材料不符,直接駁回;
3.用途完全不符:
虛擬地址只能用來注冊普通公司,而辦學許可證屬于“前置審批”,教育類是明確禁止用掛靠/虛擬地址的特殊行業,就算僥幸注冊了公司,也辦不下辦學許可。
不是有個實際場地就可以,還要符合廣州本地合規要求,重點看這幾點:
①場地性質:必須是商業/教育用途,居民住宅、車庫、地下室絕對不行,也不能用臨時建筑、違建;
②面積要求:非學科類(藝術、科技、體育)總面積≥200㎡(體育類可適當放寬);職業技能類≥300㎡,其中培訓用房占三分之二以上;
③租賃要求:租用的場地,租賃合同期至少2年(非學科類)、3年(職業類),還要提供房東產權證明,不能轉租;
④安全要求:必須通過消防驗收,拿到消防安全證明,大于50㎡的教室至少2個出口,消防通道不能堆放雜物;
⑤配套要求:要劃分教學區、辦公區,配備與培訓項目匹配的設施設備,還要提供場地實景照片和平面布局圖。
誤區1:“先拿虛擬地址注冊公司,再補實際場地”—— 不行!辦學許可審批時,會同步核查場地,提前用虛擬地址注冊,后續變更地址更麻煩;
誤區2:“郊區監管松,虛擬地址能蒙混”—— 廣州各區(天河、南沙、越秀等)核查都嚴格,沒有例外;
誤區3:“不用實際場地,找中介代辦就能過”—— 中介根本繞不開實地核查,被騙錢還耽誤時間,純屬浪費成本;
補充:廣州放寬了普通公司的注冊地址要求,但辦學許可證不適用,二者要求完全不同,別混淆!
最后碎碎念:辦學許可的核心是“合規辦學”,實際場地是底線,沒有捷徑可走~
關鍵詞:辦學許可證實際場地,辦學許可證虛擬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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